中油永安儲槽二期工程於民國86年出現嚴重洩漏情況,從
開始招標到後來檢測出現洩漏狀況,永安儲氣槽狀況不
斷。中油為了避免洩漏狀況造成危害,只能不停以氮氣進
行吹驅。有鑑於中油永安儲氣槽形成技術型綁標,李俊毅
委員表示將把該案移送法務部調查局偵辦。
永安儲氣槽第一期工程原本儲氣量設定在十萬公秉,
但第二期工程卻出現儲氣量設定在十三萬公秉的情況,形
成剩下三菱重工能符合標單資格,李俊毅委員表示,永安
儲氣槽二期工程儼然成為技術性圍標。至於這當中的轉折
為何?中油至今沒有講清楚。中油原本計畫以這三座13萬
公秉的儲氣槽運作後,能增加儲氣量的總額,以便更有彈
性作調度。
永安儲氣槽問題之所以沒有辦法順利解決,還有受到監造
公司轉包的影響。原本第一期工程的監造公司中鼎公司因
為第一期工程獲得良好評價,第二期也順利獲得監造的合
約,問題就在於中鼎公司隨後又與東京瓦斯簽訂合約,讓
中油公司面對監造人員時,無法直接提出相關要求。李俊
毅委員質疑原本風評不錯的中鼎公司為何在第二期工程得
標後轉包給東京瓦斯,是否因為13萬公秉的儲氣槽連中鼎
公司都覺得沒有能力執行監造業務,因而決定轉包?
當洩漏情況發生之後,中油才赫然發現監造公司與承包商
同為日商的情況,儘管中油不確定報告內容是真是假,由
於缺乏相關專業人員,只有先行接受其建議,將槽內液態
天然氣灌入至液面,卻弄得後來造成吃力不討好的情況。
李俊毅委員表示,連勞委會也沒有相關的專業人員可以鑑
定,加上中油當時缺乏專業人員,以致申請理賠時機延
宕,永安儲氣槽無疑是中油的燙手山芋。
該案雖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但是無論是中油的資料或者
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都沒有針對技術性綁標的情形提出
質疑。然而中油已經明顯吃到悶虧,李俊毅委員要求將該
案移送法務部調查局進行偵辦,以讓該案早日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