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陳主計長淑姿、審計部陳審計長瑞敏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二、審查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主計總處暨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部分。(詢答及處理)
三、審查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詢答及處理)
開會時間: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及11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兩天一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