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台北縣新店市景美溪一帶,注入新店溪
段,即環河快速道西側(高爾夫練習場附近),未築堤
防,每逢豪雨, 上游萬流奔騰,兩溪匯流處,滾滾洪水
泥漿四竄,左近農作、道路,甚至住家飽受肆虐,身家性
命遭到威脅。為維護大鵬里民之安全,爰特邀約相關單位
與里民座談,檢討臨時堤防之規畫規程、預算程序,以及
相關問題調處。
<第一次協調會>
二、時間:93年10月1日(星期五)上午十:○○
三、地點:立法院(群賢樓8樓)第六會議室
[台北市中山南路一號]
四、出席人:經濟部水利署十河局、台北縣議員金中玉、
台北縣政府水利局、新店市民代表會魏代表維權、宋代表
美雪、新店市公所、新店市大鵬里辦公處、大鵬華城管理
委員會
五、預訂議題:
(一)經濟部水利署十河局簡報(臨時堤防之規畫規程、
工法、預算程序)
(二)地方主管機關補充說明
(三)地方代表意見表達及互動
(四)主席結論
會議紀錄如下:
一、時間:九十三年十月一日上午一○:○○
二、地點:立法院群賢樓八樓第六會議室
三、主持人:立法委員 鄭三元
四、出席人:略(如簽到簿)
五、簡報節要:景美溪下游規畫為高規格堤防,民間徵地
等經費約三○億元,目前政府財政無力承擔;為防汛另
規畫八五○公尺長臨時堤防,在公有地施作堤防,無徵地
問題,工程費用約一億四千四百萬元。
六、結論:
(一)今(93)年底前先完成景美溪下游新店溪口「臨時
堤防」細部設計。
(二)臨時堤防經費請編入94年度預算。
(三)臨時堤防施作後之抽水站規畫,請台北縣政府負
責。
<第二次協調會>
一、時間:九十三年十月十二日下午二:○○
二、地點:台北市信義路三段四一之三號十一樓水利署會
議室
三、共同主持人:立法委員鄭三元、水利署長陳伸賢
四、出席:(汐止市)市長黃建清、市民代表楊孫祺、熊
鯤、親民黨汐止服務處主任林明莉、青年守則社區主委錢
同祖、國泰民安社區主委方國隆、委員胡紹康、高巢社區
主委王善源、委員唐洪奎、張新天、李立人(新店市)大
鵬里長趙素萍、大鵬華城社區主委韓學智、華城里總幹事
楊忠佳
五、決議:
(一)景美溪與新店溪口臨時堤防,經費一億四千四百萬
元,明年施工,最長兩年完工。
(二)深坑景美溪白鷺山莊堤防,請十河局列入九十四年
明年優先辦理。
(三)汐止十三棟大樓都計變更,請十河局及汐止市黃市
長促請地政所,將新地籍一週內送台北縣政府進行作業,
俾利農曆年前完成。
(四)汐止橫科壓力排水箱涵請台北縣政府依行政程序納
入基隆河整治計畫辦理。
(五)汐止建成橋請鄭立委明年五月底前提案,將基隆河
整治特別預算統籌運用,該橋納入基隆河整治後期計畫,
為社后橋及長安橋改建之替代道路,或請交通部編列交通
工程預算。
(六)汐止基隆河將每年監測,必要時辦疏濬;內溝溪下
游整治案請地方行文水利署,俾轉辦台北縣、市政府辦
理;禮門溪、茄東溪徵地案及新店華城里排樁工程案,另
辦會勘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