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會事由:討論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未來修法方向。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94年4月1日(星期五)上午十點
開會地點:群賢樓501會議室
主持人:費 鴻 泰 委員
出席者:賴士葆委員、雷倩委員、吳成典委員
列席者:學者專家 臺北大學校長暨社會學系教授 侯崇文校長
臺北大學統計學系教授暨教授會理事長林協宗 教授
文化大學會計學系教授 陳永祥 教授
惠眾會計師事務所 盧聯生 所長
政府官員
財政部 賦稅署 林吉昌 署長
內政部 戶政司 蘇清朝 副司長
經建會 劉玉蘭 參事
王玲 專門委員
教育部 高教司 倪周華 專員
教育部 技職司 陳于玟 科長
討論題綱:(第一階段每位出席者發言3~5分鐘,第二階段交叉討論)
一、 標準扣除額調整之合理性
二、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調整之合理性
三、 標準扣除額及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的調整對國庫之影響
四、 標準扣除額僅和物價指數同步調整是否合理
五、 台灣人口老化的嚴重程度,及政府的人口政策和人口老化社會成本
六、 近年來政府對企業及一般民眾的減稅項目之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