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會議名稱:
「補強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計畫及防範虐兒事件」公聽會
二、會議時間:民國98年06月9號(週二)上午9時30分-11時30分
三、會議主持人:立法委員孫大千
四、會議地點: 立法院群賢101會議室(台北市中山南路一號)
五、邀請出席單位:
內政部次長、內政部社會司、內政部兒童局、內政部警政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勞委會職訓局、教育部、法務部、衛生署、新聞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台北縣政府社會局、桃園縣政府社會處、相關學者專家陸續邀約中
六、討論事項:
(1) 各縣市社工人力嚴重不足,如何運用現有資源補足社工人力問題?「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六年中程計畫」規劃內容?執行進度?能否加速進行員額補充?於補充人力過程中,是否能規劃短期人力支援方案?
(2) 立法院委員及社福團體呼籲希望能將兒保責任通報的對象擴大至社區基層人員,同時須及早上路。然在修法期間有接軌方案?納入「責任通報人員」之方式,是否能有更具體、多元的方案?
(3) 2009年四月,國民黨立院黨團要求行政部門將長期失業者納入資料庫追蹤,找出高風險家庭以防止悲劇再度發生,然實際執行狀況遭遇「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產生資料使用上之難度。故國民黨所提資料庫追蹤之規劃方向?辦理進度?
(4) 另為讓年輕社工人員提早培養進行社會工作之能力,能否提早針對大專院校社會、社工系學子,增加培訓、教育訓練等配套措施?以俾學子能在求學時或者畢業後,立即投入服務。
(5) 酒飲、藥癮、精神疾病、自殺等高風險行為近幾年所編列防治之預算情形為何?執行進度為何?未來對此是否有更進一步之防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