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議名稱:「研擬減輕或免除受虐兒童扶養義務規定」公聽會
二、會議時間:2009年10月02日(五) 10:30 ~ 12:30
三、會議地點:立法院群賢801會議室
四、會議主持:孫大千委員
五、出席代表
官方代表:
司法院 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 許仕楓
法務部 政務次長 黃世銘
內政部 兒童局局長 簡慧娟
社會司專門委員 江國仁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副執行秘書 張秀鴛
民間代表:
紀冠伶律師
勵馨基金會研發部部長 王玥好
勵馨基金會研發部副部長 伍維婷
勵馨基金會研發部專員 曾僑慧
勵馨基金會研發部倡議專員 劉淑薇
法律扶助基金會秘書長 郭吉仁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士林分會執行秘書 陳芬芬律師
法扶基金會法務室主任 謝幸伶律師
法扶基金會國會聯絡人 謝金蓮律師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主任 林佳緣
討論議題:
(一)目前民法親屬有關扶養義務規定之妥適性?
(二)如何減輕或免除受虐兒之扶養義務及修法後可能之影響?
(三)免除受虐子女扶養義務後,原扶養權利人之生活照顧方式探討?
討論議程:
(一) 主持人引言
主持人就本次公聽會開會背景、討論議題、會議流程、發言時間向與會貴賓進行說明。
(二) 民間團體發言
請法扶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就今日討論議題進行說明。
1. 勵馨基金會研發部部長王玥好: 實務經驗&個案的需求
2. 法扶基金會士林分會執行秘書 陳芬芬律師: 修法條文說明
3. 紀冠伶律師: 修法精神&宗旨
4. 法扶基金會法務室主任謝幸伶律師:回應Q&A
(三) 行政部門回應
請行政部門(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提供扶養義務的修正意見及專業建言。
(四) 總結
請與會相關機關就專家學者所提建議進行簡略回應,並確認本次公聽會議決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