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題綱:
(一)台電公司核電廠總體檢是否確實?政府如何因應抵抗海嘯
地震等複合式災難能力不足、管線及緊急供水系統(生水
池)耐震度過低……等體檢結果?
(二)所有核電廠檢討項目中,台電特別重視緊急狀況時,洩
壓、灌水降溫等「斷然處置」措施,其要件、程序、時效
及責任歸屬應如何規劃?
(三)原能會完成「核災緊急應變計劃區」擴大方案,擬將應變
區擴大到30公里,並區分為3區,牽涉人口超過500萬人,
演習計劃應如何進行?
(四)「原子能損害賠償法」規定賠償上限為42億元台幣,若福
島事件發生在台灣,500萬人每人僅能得到840元賠償,人
民生命財產如何保障?
(五)核四可能安全運轉嗎?核一、核二、核三之除役時程應如
何?
出席人士:
經濟部國營會 陳昭義副主委
原子能委員會--
核能管制處 徐明德副處長
核能技術處 蘇軒銳科長
內政部消防署--
陳文龍副署長
災害管理組 李清安組長、蔡欽奇科長、吳亮雲秘書
災害搶救組 林文正秘書
台電公司--
核能安全處 陳布燦處長
核能發電處 劉明哲副處長
學者專家--
台大生物產業機電工程學系 謝志誠教授
台灣海洋大學應用地球科學研究所 李昭興教授
環保團體--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崔愫欣祕書長
綠黨 潘翰聲發言人
核電廠居民代表--
恆春里長聯誼會 張清彬會長
恆春鎮南灣里 葉啟俊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