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體育大學整併效益?」協調會
一、時間:民國97年10月14日(星期二)上午十時
二、地點:立法院紅樓202會議室
三、主辦單位:立法委員盧秀燕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黃志雄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高金素梅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楊瓊瓔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徐中雄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林建榮國會辦公室。
四、主持人:盧委員秀燕、黃委員志雄、高金委員素梅、楊委員瓊瓔、徐委員中雄、林委員建榮。
五、背景說明:
由於行政院在謝長廷擔任院長任內,為了兌現高雄市市民的承諾,將2009年世界運動會賽後場館規劃為國家綜合運動園區。為了便於管理,責成教育部成立「體育校院整併暨成立體育大學」推動整併小組,將國立體育學院【桃園林口】、國立臺灣體育學院【臺中】及國立臺東體育中學等三所院校整併為國立臺灣體育大學,作為國家綜合運動園區的經營管理單位。
當初民進黨政府在推動體育院校整併時,基於選舉考量,未充分體察各校獨立性,忽視地方民意,拿公共財嘉惠少部分人,與推動二次金融改革的政策如出一轍。
競技運動應採多量體均衡性,以維持高度競爭對抗性,原兩所體育院校整併將使菁英選手集中於一校,產生一校獨大及影響其他大專院校推展競技運動的意願,亦引發反彈聲浪。
國立體育學院【桃園林口】與國立臺灣體育學院【臺中】同質性高,整併後,學術與行政單位勢必進行裁併,影響教職員工權益,而且兩校校區分散,跨校區的教學與行政作業易圖增困擾。
政府預算原先編列之三校整併經費,三年共投入一百零五億元,現修正為兩校(國立體育學院【桃園林口】與國立臺灣體育學院【臺中】)五年內投入四十億元,且由外加專案預算改為內含年度預算,產生整體教育經費排擠效應。
盱衡現況,國立臺灣體育大學自97年2月1日掛牌成立後,兩校仍各自獨立運作,預計於4年內達成實質合併;事實上,國立體育學院【桃園林口】與國立臺灣體育學院【臺中】如重新掛牌,各自獨立升格,並不影響兩間學校的人員配置與行政組織運作。因此,對於國立臺灣體育大學的合併案,社會各界仍有相當之疑慮;為了回應社會各界的期待,由盧秀燕、黃志雄、高金素梅、楊瓊瓔、徐中雄與林建榮等立委共同召開協調會,邀請官方傾聽民間代表的意見,就合併案進行研商,審慎思量相關整併問題,以符大眾期待,而非以預算編列不足及行政組織精簡為由強加合併。
六、出席人士:
行政院第六組 陳組長德新
教育部 周政務次長燦德
教育部體育司 王司長俊權
體委會 陳副主委顯宗
體委會競技運動處 吳處長俊哲
體委會運動設施處 洪副處長志昌
臺中市政府教育處 葉副處長俊傑
國立台灣體育大學【臺中】 蘇校長文仁
國立台灣體育大學【臺中】 王副校長玉英
國立台灣體育大學【臺中】 張主任秘書武隆
國立台灣體育大學【臺中】 蔡副教授俊傑
國立台灣體育大學【臺中】 王助理教授慶堂
國立台灣體育大學【臺中】 謝專門委員明儒
國立台灣體育大學【桃園林口】 洪副校長得明
國立台灣體育大學【桃園林口】 邱總務長炳坤
國立台灣體育大學【桃園林口】 黃主任榮松
國立台灣體育大學【桃園林口】 余組長坤樹
國立臺灣大學 王教授同茂
中國文化大學運動教練研究所 林所長正常
中國文化大學體育室 江主任界山
中國文化大學體育學系 沈教授啟賓
正修科技大學運動健康與休閒學系 蔡系主任崇濱
臺北市立體育學院 陳校長坤檸
蔡教授特龍
簡教授曜暉
中華民國運動教練協會 許前理事長樹淵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魏秘書長香明
會議記錄
◎時間:民國97年10月14日(星期二)上午十時
◎地點:立法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辦單位:立法委員盧秀燕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黃志雄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高金素梅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楊瓊瓔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徐中雄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林建榮國會辦公室。
◎主席:盧委員秀燕。
◎「國立臺灣體育大學整併效益?」協調會會議結論:
請教育部於年底前責成原國立體育學院【桃園】與原國立臺灣體院【臺中】兩校就合併與否提出意願調查報告;並請教育部就兩校是否有整併效益提出報告;以上兩份報告須分送立法院全體委員。
◎教育部回應(周常務次長燦德):
1.教育部接受這次的會議結論,並於今年底前完成這兩份報告。
2.請兩校循公文程序,由校務會議提出,再交教育部,預定需兩個月的時間。
3.另外,原國立體育學院【桃園】的升格計畫不變,升格後的校名再議。
◎會後建議(盧秀燕):
很感謝今天出席在座的學術界人士及民意代表,積極為國內體育發展發聲,或許過去各界對原國立體育學院【桃園】與原國立臺灣體院【臺中】兩校是否合併有不同意見,但是往者已矣、來者可追,希望未來捐棄成見共同努力,繼續為兩校或三校(加上臺北體育學院)的合併或各自升格而打拼。雖然經費將是未來升格的一大問題,不過本席會協同黃志雄、高金素梅、楊瓊瓔、徐中雄、林建榮、黃義交、蔡錦隆、徐耀昌等立委,盡全力與行政院來溝通這一部分。最後謝謝大家今天的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