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發展策略與展望」
時間:中華民國103年7月29日(星期二) 14:00~16:30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八樓801會議室
主持人:立法委員陳碧涵、立法委員陳學聖
出席人員: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張書豹司長、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國光劇團鍾寶善團長、臺中國家歌劇院王文儀總監、國家兩廳院李惠美藝術總監、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盧本善主任、臺北藝術中心籌備處王孟超主任、臺北藝術中心籌備處李慧珍專案經理、朱宗慶講座教授(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平珩總監(舞蹈空間)、葉芠芠執行總監(雲門舞集文教基金會)、劉培能理事長(社團法人臺灣技術劇場協會)、林佳慧秘書長(社團法人臺灣技術劇場協會)、謝東寧團長(盜火劇團)、楊其文校長(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顧心怡副執行長(北藝風創新育成中心)、鄭醴丰理事長(社團法人南臺灣表演藝術發展協會)、洪家琪執行長(OISTAT國際劇場組織)、魏琬容經理(OISTAT國際劇場組織)、貢幼穎小姐(原型樂園)、金崇慧執行長(藝畝田藝文工作室)、林佳鋒執行長(故事工廠)、黃俊銘助理教授(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應用音樂學系)、王世信副教授(北藝大劇場設計學系)、丁亦真主任(樹德科大通識教育學院藝文中心)、莫嵐蘭理事長(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陳錦誠執行長(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鄭涵文執行製作(兩岸小劇場藝術節)、林素真經理(富邦人壽劇場安全行銷)
壹、宣布開會
貳、主席致詞
參、單位報告:
一、文化部報告
二、國家兩廳院報告
三、臺中國家歌劇院報告
四、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報告
肆、討論事項:
議題一: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之定位、發展策略與未來展望
(一)兩廳院曾為國內第一個行政法人機構,自今年初《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三讀通過,擴納國家歌劇院及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至「一法人多館所」之資源統籌與串聯下,同時亦須依據不同的在地文化特徵,發展三場館的區隔與特殊性。
(二)行政法人制度係本於彈性鬆綁之概念,透過自主專業的發展導向,與文化部門保持「一隻手臂的距離」,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同時面對市場效率的要求,和政府規章的監督,如何實踐此一公法人組織形態,滿足「公共性」與「藝術性」的雙重需求?
(三)經費來源方面,國表藝中心是否長期仰賴政府資金挹注,或終能達成自負盈虧?若形成經費依賴,國表藝中心如何維持自主運作,避免落入傳統僵化行政體系的窠臼?
(四)對於國表藝中心所肩負的國家任務與公共利益,行政機關如何規劃並落實其監督課責機制?
(五)國表藝中心如何發揮領航者的角色,帶動北中南地區的藝文發展向下紮根?進而促進各區域藝術能量的平衡及均質化?
議題二: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之專業人力需求與發展
(一)「人才」是發展表藝產業的關鍵因素,尤其是當藝術表現結合新興科技的時代來臨,專業人才訓練計畫能否符應硬體設施之發展?教育系統培育之人力質量如何符合業界需求?
(二)為因應師徒制、實務導向的業界趨勢,行政機關如何輔助產學之間人力媒合,建構綿密而完善的支持網絡?
(三)應否發展專業人力的認證制度?或在特定面向與類別進行部分關鍵職能的認證?
(四)政府應採取哪些措施延攬國際級人才,減緩我國從業人員外流情況惡化?
議題三:劇場安全與藝術表現之平衡
臺灣位處地震帶,夏季亦多受颱風侵擾;場館的安全性除了必須面對自然界所帶來的災害外,從設計到完工以及後續安檢、維護等人為因素也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回首過去,兩廳院自1987年啟用以來發生災害的次數屈指可數,如何藉由兩廳院的經驗,擴及新成立之場館,在演出數量越來越多,且演出形式推陳出新,設施裝備日益多元的狀態下,讓藝術表現與安全考量之間取得平衡,避免創意空間之限縮?有關單位如何兼顧安全意識與藝術創意形式之展現,將是影響劇場發展的重要課題。
(一)場館安全工作之規劃與執行
(二)場館安全與藝術表現之平衡
(三)場館安全工作之人才培育與經驗傳承
討論四:其他。
說明:其他相關議題,歡迎提案討論。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