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療護」或稱「安寧照護」乃針對治癒性治療已無反應及利益之末期病患 所給予的整體性照顧,包括控制疼痛及減緩其他症狀等必要治療,並輔以心理層面、 社會層面及靈性層面之照護,藉此協助病患及其家屬獲得最佳生活品質。我國於 80 年代康泰醫療基金會成立安寧居家療護起始引進此項概念,馬偕醫院則於 1988 年成 立安寧照顧小組,兩年後設立安寧病房與安寧照顧基金會,隨後各家醫院紛紛仿效 相繼成立。制度面於 2000 年制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前後雖然歷經二次修法, 然現行條例仍有部分條文未能結合臨床經驗,以致有若干嚴重缺失及窒礙難行之處。
為解決相關問題,匯聚結合學術、臨床等各方意見來凝聚修法共識,爰舉行本 公聽會,並將從「安寧療護」核心價值與維護病患自主權原點進行探討,提供安寧 緩和醫療條例之修法方向,進而維護病人自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