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由:本院委員王榮璋、盧天麟、黃淑英、陳重信、鄭運鵬、徐中雄、侯彩鳳、王昱婷、盧秀燕、林惠官等56人,有鑑於目前勞工保險殘廢給付採一次性發給,對喪失工作能力之勞工保障不足,而身心障礙者由於平均餘命較一般勞工為短,往往無法累積足夠保險年資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擬提案修正「勞工保險條例」,明訂殘廢給付改為失能年金,並加入身心障礙勞工經過職能評估可提前退休之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