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淑英提出「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提高刊播違法廣告之罰則,對連續違規之業者及傳播業者一律強制採按次連續處罰,以嚇阻違規業者罔顧法規。 二、規範嬰兒配方食品、病人用食品等特殊營養食品之廣告場所、範圍、方式之限制。 三、增訂主管機關指定於特殊地點販售之散裝食品,應以中文標示其產品名稱及原產地,以提供民眾充分資訊,避免因食用來歷不明之食品而有健康之風險。 該條文修正草案目前已通過程序委員會排入院會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