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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本院廖委員本煙、劉委員憶如、郭委員榮宗、曾委員燦燈、余委員政道、楊委員仁福等五十四人,為創造社會多元文化、提升全民閱讀習慣,活絡文化出版市場。爰此特提案擬具「所得稅法」修正案,「列舉扣除額」增列購書支出,是否有當?請 公決。
說明:
天下雜誌發表了一份以《全民閱讀大調查》為題的調查報告,發現國人平均每天閱讀的時間不及一小時,平均每年買書花費在一千元以下。
該報告指出,台灣人平均每週花在閱讀的時間是七•五小時,看書報雜誌時間平均每天不過一小時,三成二民眾每年買書費用不超過台幣一千元,每月平均看二.八本書。儘管台灣的書店林立,但願意投資於知識經濟的支出,卻是斤斤計較。台灣人每年願意花錢買書的比例,三成四民眾承認「一年花不到一千元」,「兩千元內」約一成九,「五千元內」有二成三,「八千元內」約百分之七,「超過八千元以上」人數約一成五。
不愛看書是晚近全球性的現象,所以被稱為「閱讀衰退時代」大家都不愛看書;非但一般社會大眾不愛看書,以讀書為責任的學生,也不愛看書,甚至於連報紙、雜誌有關以文字記載的部分也加以排斥。
雖然現代人普遍不看書,但是若拿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和國際出版情報等有關的資料加以比較,則會發現相較於其他國家,國人應該是屬於與南洋諸國相近最不愛看書的一級。最愛看書的人,大多居住於西、北歐地區,其次是日本和北美。
現代人身處知識經濟時代,不能只靠電子媒體或報紙提供消息,必須靠書籍來取得有組織、有系統、深刻的、精密的知識,提升文化素養與生活品味。
有鑒於書籍乃國家對外之文化櫥窗,閱讀風氣之推廣,有助於養成國民多元思想並提升國家競爭力,爰此,將購買書籍的費用列在「列舉扣除額」中,藉以鼓勵國人培養閱讀之良好習慣、創造社會終身學習的環境,並得以創造優良文化出版事業之生存環境。歸納本修正案之重點,分述如下:
一、 「列舉扣除額」新增購書支出項目(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7)。
二、 納稅義務人於境內購買書籍之支出,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一萬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