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組織通則部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組織通則部 李復甸委員為因應海洋事務發展及考量國際現實與兩岸情勢,有效維護國家海洋權益及國境安全之需要,鑑於現行法律限制,海岸巡防機關人才培育及進用管道有所窒礙,組織結構難符現實所需,又我國海岸巡防法有關海域及海岸定義並未包含內水,為根本解決海岸巡防機關在內水執法適法性問題,發揮海防整體效能,故連署本法以解決海岸巡防機關之執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