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 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 李復甸委員鑒於法學教育為一切法律文化之礎石;司法改革之成功,植基於法學教育之持續成長與現代化。我國司法人員之教育及考選,長期以來忽略其與社會互相詮釋之脈動。我國政府與企業面臨日趨激烈嚴峻之國際競爭,亟需受過非常良好訓練的法律專業人才作為後盾,現行法學教育之教學內涵與所培育之學生素質,實無法滿足此需求,亦為我國司法品質未能與世界潮流同步提升之遠因。故連署「高等考試法官檢察官律師考試條例草案」,為我國法學教育開啟一條改革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