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零一條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零一條 本院委員孫大千、盧秀燕等23人,鑑於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未納入黨職選舉,無法有效約束政黨自辦黨職選舉時候選人各項選舉亂象,引發輿論爭議,相關問題應盡速修法解決,爰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零一條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