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郭委員正亮,針對外傳民航局已擬妥之台港航約修正
案,在確定將增加的四十九航班中,繼續獨厚中華航空公
司,壟斷台港航線,罔顧市場公平競爭原則,同時漠視華
航飛安事故頻傳之事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要求交通
部民航局立即修改「國際航權班次分配審查原則」,並開
放第三家國籍航空公司加入台港航線營運。
說明:
一.根據資料顯示,台港航線可說是航空業的熱門航線,
為因應台港航線旅客人數大幅成長及市場迫切需求,台港
雙方已原則同意將在新航約中雙方各增四十九班次。然據
了解,中華航空公司長期以來取得台港航線一周高達一o
五班次,在此航線中獲得極大利潤,造成華航在港台航線
的壟斷利益,使同業業者對長期分配不均,深感不平。
二.此次新增航班重新分配,原以為能改變華航寡佔的局
面,但在加入新班次後華航仍高出七十六班之多,令人懷
疑政府有「獨惠」華航之嫌,阻礙公平競爭原則。更何況
「飛安問題」應是影響航權分配的重要關鍵,華航接連在
美國發生誤用滑行航道起飛事件,已被NTSB列為重大意外
事故,以及貨機在中正機場貨運機坪發生空安事件嚴重損
害飛機等,都在在證明華航整體飛安問題之嚴重。此時又
將新增班次分配給華航,實有過份偏袒之嫌。
三.在九一一事件後,航空業面臨極大營運困境。而所謂
的港台黃金航線卻仍有極大商業利潤,但礙於「一航線以
兩家航空公司營運為限」的國際航權班次分配審查原則,
使得資源分配合理性產生極大問題。畢竟在戒急用忍政策
鬆綁之後,兩岸三地互動頻繁,台港航線市場需求必定增
加,在不影響原有航空公司的營運之下,應修改國際航權
班次分配審查原則,將新增資源公平分配予其他航空公
司,以期民航業者之均衡發展。
同時,航空業若能在合理公平的環境下競爭,才能解決其
長期以來票價為特定公司壟斷問題,使社會大眾得到合理
票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