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龐委員建國針對台灣在加入WTO後,本國稻米
面臨各國低價稻米進口的衝擊,如何提昇我國稻米的競爭
力,是政府亟應重視的議題。我國植物種苗法一直未將水
稻納入種苗法的規範之中,使得我國水稻品種無法得到國
家的保障,喪失與他國水稻的競爭能力,面臨加入WTO後
對水稻的衝擊,本席要求立即將水稻作物納入植物種苗
法,以保障我國農民的權益,增進國家利益。是否有當,
敬請公決。
說明:
一、 我國在現行種苗法第六條將一般糧食作物之新
品種,包括水稻排除於權利登記之外,使得我國農民無法
在現行法律條文中得到應有的國家保障,喪失與他國水稻
競爭的能力。育苗者辛苦研發出來的水稻種苗被不肖業者
任意奪取使用,由此看出農政單位對水稻的保護明顯不
足,無法保障水稻育苗者的權利。以中共為例,中共已於
1999年時公布植物新品種保護實施細則接受水稻的申請,
將水稻列入國家級的保護;反觀台灣,政府在這方面的功
能作用頗為不足。
二、 在稻米價格的比較上,國內稻米價格在八十七
年至八十九年間產地梗種稻穀價格平均每公斤為18.8元;
消費價格方面,梗種白米躉售價格為29元;白米零售價格
為34元。國際稻米價格方面,民國九十年七月份上旬泰國
白米(含5 %碎米粒)每公噸FOB價格為176美元,換算台
幣每公斤價格約為6元(匯率按1:34.5計算)。由於國內
稻米價格高於國際米價甚多,國內稻米唯有在品質上明顯
優於國外稻米,形成市場區隔,才可能具有競爭力。因
此,加入WTO後,除了我國農政單位對稻米產業的相關因
應對策外,對本土研發的水稻種苗也應加以保護,發展高
品質、高產量的水稻品種,提升國產米品質,穩定國產米
消費。
三、 據悉,新品種「台農七十一號」是農委會農業
試驗所稻作研究室郭益全博士以「絹光」和「台梗四號」
雜交,歷經九年選育出來。陳水扁總統在八十九年間以
「益全」為其命名,為的就是紀念郭益全博士終生研究水
稻的心血,也是本省水稻第一個有商業名稱的育成品種。
益全香米具有特殊的芋頭香味,穀粒大而飽實,米粒透明
度佳,米飯黏彈性優,且口感Q。根據實驗結果,其單位
面積產量也比一般稻作多,育苗時間短、對於稻熱病具有
不錯的抵抗力,可說是相當具有潛能的良質米品種。然
而,當此一被視為可與日本「越光米」媲美的「益全香
米」蓄勢待發之際,卻傳出「香米間諜」已將品種攜往大
陸,未來可能傾銷回台灣。對於不肖業者將香米品種偷偷
帶到大陸種植,我國農政單位卻無相關法源對此不肖業者
做出懲處,進而尋求國際仲裁,並請求損害賠償。政府實
應針對現行種苗法對水稻種苗保護的不足做出相關的因應
措施,以避免類似事件再度重演。
四、 行政院農委會將新研發的稻米品種從推廣的角
度給予農民使用,卻未對此做出應有的保護措施,使得我
國水稻品種極容易被其他國家盜取使用,本席認為應立即
將水稻作物納入植物種苗法中,以保障我國農民的權益,
增進國家利益。
提案人:龐建國、張學舜
連署人:劉文雄、徐中雄、鄭朝明、陳其邁、梁牧養、邱
創進、林進興、唐碧娥、陳麗惠、邱議瑩、藍美津、
賴勁麟、黃敏惠、鄭三元、張秀珍、李永萍、郭俊銘、陳
朝龍、郭正亮、林志隆、羅文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