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詢稿
案由:本院黃委員淑英,針對目前子宮頸抹片篩檢雖大力推動,然其取樣及判讀卻缺乏品質監控,導致屢有婦女年年進行該項檢查,卻仍然罹患子宮頸癌,危害婦女健康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日前,報載一位婦女年年作子宮頸抹片檢查,今年五月抹片正常,卻在七月發現罹患第二期子宮頸癌。國民健康局對於此一事件竟以抹片檢查皆會有「偽陰性」或「偽陽性」的可能性,並建議該婦女自己去調查原因。(見聯合報94年7月24日A6生活版)本席對於國民健康局未對該事件表達主動關切,而以抹片之「偽陰性」/「偽陽性」模糊之,企圖掩其未盡監測子宮頸抹片品質的責任感到質疑。
二、台灣施行子宮頸抹片篩檢已有10年,衛生署對於子宮頸抹片篩檢缺乏積極的品質監控機制,亦即針對取樣的良率(抹片是否可以判讀)及各檢驗單位抹片判讀的準確度並沒有定期、完善的監測。因此,造成一般受檢婦女即使年年抹片檢查結果呈「陰性」,亦無法完全信任。
三、在推動子宮頸抹片檢查的相關政策上,衛生主管機關呈現只專注於篩檢率提升的數字迷思。為了促進子宮頸篩檢率提升,衛生署甚至以「經濟誘因」提高子宮頸癌前病變的發現,施行「全民健保子宮頸癌醫療給付改善方案」,並自2004年起,在健保給付中增加「新受檢個案發現費」及「癌前病變發現費」的項目。其中「癌前病變發現費」,健保局將多給付1250點給每發現一位新的癌前病變病患的醫師。本席質疑建保局此種獎勵方式,不但是捨本逐末、邏輯錯誤、更是慷全民之慨。發現疾病是醫師的責任,有病沒發現則是他的過失。如此的誘因非但無法改善目前子宮頸抹片篩檢品質良莠不齊的情況,更陷醫師於「向錢看齊」的不義處境,並無助於提升台灣的婦女健康。
四、子宮頸抹片檢查是早期發現子宮頸癌前病變相當重要的篩檢方法,歐美各國無不致力於提升篩檢品質,以真正發揮篩檢的成效。有鑑於此,本席要求,針對上述事件應主動調查此次事件原因,並將結果回覆本席;其次,重新檢討「全民健保子宮頸癌醫療給付改善方案」,並提出有效提升子宮頸癌前病變發現的辦法;再者,建立子宮頸抹片品質監控機制,並公布各病理檢驗單位的抹片檢查偽陽性、偽陰性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