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委員林志嘉等人,針對邇來國防軍備局弊案頻傳,先是今年4月間軍備局採購中心擅改招標規定,疑似圖利特定廠商,再來10月2日三名校級軍官因涉嫌收受掮客賄賂並接受性招待,被移送軍事檢察署,10月22日又傳出國防部「圓新專案」遭到圍標,疑有廠商聯合護航之情事發生。種種跡象皆顯示,軍備局採購作業儼然已被不肖軍官、廠商鎖定,國家軍事機密恐已外洩,爰建請國防部檢討現行監察及保防機制,主動掌握、監測每一筆採購招標作業,並對當前弊案積極偵辦,徹查到底!以維護國家安全,重振國軍形象。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今年4月國防部採購驚傳弊端,陸軍委託軍備局採購中心採購十七套「砲兵定位定向系統」,底價為兩億八千萬,多家競標廠商都指控軍備局獨厚特定廠商,更改修投標規定,最後由該廠商以其他名義得標,採購中心疑雲密佈,黑影幢幢。
二、10月2日國防部軍備局爆發工程招標弊案,三名校級軍官一年內竟洩露五十件軍事營建工程案底標給特定人士,並收受掮客賄賂並接受性招待,從中取得近億元暴利。同日基隆地方法院將關係人收押禁見,三名軍官則被移送軍事檢察署。此五十多件底標洩密案如涉及軍事、國防機密資料,於轉讓包商過程中,恐已流出,危害國家安全甚鉅。
三、另根據國防部督察室的報告,10月12日國防部代號「圓新專案」的圓山指揮所整建工程第一階段開標本已有廠商得標,但最後該廠商卻以投標文件未齊備為由請求撤銷得標,顯然有違常理,故國防部應即刻調查廠商間是否串聯護航,或內部人員協助特定廠商圍標。另外,對於本案審標作業的嚴重疏漏,軍備局採購中心竟僅核予承辦參謀申誡乙次,且沒有併案檢討相關人員督導不周之責,對此,採購中心應重新檢討,並提出相關報告。
四、綜上,本席認為,國防採購涉及國家安全甚鉅,國防部應有能力監控採購及招標作業。因此,國防部應立即檢討現形監察及保防機制,主動掌握、監測每一筆採購招標過程,同時也應積極偵辦國軍當前各重大弊案,以重振國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