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06.06
科技及資訊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
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因應數位匯流,結構性通盤檢討電信法及廣電三法之政策方向與推動進度」之專案報告向石世豪副主任委員進行質詢
楊委員特別對「電信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和「廣播電視法」四法合一的進度表示關切,並期望NCC能夠在充分了解及多方協調之下,儘速將法案送至立法院審議。
楊委員在質詢中也強調通傳法的立法目的,除了促進傳播產業的健全發展之外,保護消費者權益及提昇多元文化也是重要目標之一,因此向NCC石世豪副主任委員要求說明NCC對於弱勢者及消費者權益的保護的相關措施。石世豪副主任委員表示期望在年底能達成「村村有寬頻」的目標,如此一來便能領先中國大陸5年。為了達成這項目標,在半年內推出了全台46村的寬頻建置方案;但部分弱勢者的保護,如身心障礙者通訊服務,需與社政機關編列預算共同合作;又為了保護弱勢者的收視權,希望弱勢者頻道不會在有線電視系統中消失,在進行頻道變更審查,會介入市場。
楊委員在質詢中也特別關注通訊傳播內容管制與言論自由的競合,例如外籍新娘如賣人肉般的廣告不應該存在,NCC豈能以言論自由為名義卻不予察處?石世豪副主任委員表示,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自由,因此,基本上對於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除非涉及重大公益並且有法律授權,政府不能任意介入;但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的規定,若內容有違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先由內政部通案制定標準,NCC即可依權責開罰,例如有些涉及跨國婚姻媒介,以節目的形式播出廣告,NCC即已進行處理。為了再進一步瞭解,楊委員要求NCC提供相關資料以做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