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李委員復興,對於空軍M2000型機及E-2T/E-2K型機兩款戰機妥善率經查未達部頒標準,影響戰備,國防部應注意管控其復原進度,儘速完成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為使國軍各項武器裝備得以維持於一定之妥善水準,以達戰備需求,國防部對三軍各主要武器裝備皆訂有裝備妥善率目標值,並訂定「國軍主要武器裝備標準妥善率作業規定」乙種,俾資遵行。依該作業規定對三軍各項主要武器裝備妥善率之基本要求,係:「依『可立即用於作戰』之原則,且以結合武器裝備及其載 (台) 具的整體妥善狀況為計算基礎,俾能反映各級部隊戰備執行成效。」同時在妥善率之檢討與處置方面,該作業規定第7-、點規定:「各單位對未達部頒標準妥善率之武器裝備,應即檢討原因,謀求改進措施,…。」、「為避免因待料而影響裝備妥善率,各軍種應配合整體後勤規劃,貫徹計劃交修作為,…。」故各軍對其主要武器裝備妥善率狀況應定期檢視檢討,避免有長期未達部頒目標值,影響戰備之情況。
二、三軍各主戰武器裝備妥善率截至99年7月底之情況,其中陸軍及海軍皆復稱:「均達部頒標準」,獨空軍M2000型機及E-2T/E-2K型機兩款戰機妥善率未能達已調降之部頒目標值。其原因依空軍司令部說明,在M2000型機方面係:「因應法空軍一級飛安事件,依原廠建議需每200小時拆卸發動機執行SS166R3(模組六高壓渦輪葉片磨擦塊量測)檢查,經檢討需拆檢發動機計12具,故影響飛機妥善。」在E-2T/E-2K型機部分則因為E-2T型機性能提升至E-2K型機,分2批外運執行構改作業,自99年6月至102年3月止,外運構改機以專案管制,因停飛待件1架及工廠修護1架,另於7月21日及23日因飛機故障缺改影響,故平均妥善率未達部頒標準。」可悉M2000型機需拆檢發動機進廠執行檢查之進度未獲良好掌控;E-2T/E-2K型機待件機器材獲補之後勤規劃亦有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