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李委員復興,針對國防部所屬現有空置營地多達306處逾569公頃,大部分皆係閒置多年,且其中不乏位處精華地段或大塊面積具高帳面價值者,實有礙國有資源之有效利用。國防部應積極就非需用土地檢討釋出,使該等國家資源儘早得獲活化利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防部現有閒置營地分布全台及離島各地共達306處,面積總計569.23公頃,帳面價值共249億0,388萬元。如以管轄面積論序,其中以軍備局所轄之208處營地共409.69公頃面積最大(帳面價值187億8,217萬2千元),其次為空軍司令部之12處106.76公頃(帳面價值35億6,023萬5千元)。
二、國防部目前僅將極少部分未利用房地提供出租。該等租金收入預算,據查主要係軍醫局就其管有之未利用土地面積3萬9,342平方公尺及房屋1萬6,434平方公尺出租,所據以編列之4,072萬8千元租金收入預算;其次則為軍備局因出租土地2萬2,186平方公尺及房屋6,154平方公尺所編列之租金收入預算336萬元。上述國防部就其未利用土地辦理出租之面積合計僅約6.15公頃,相對於其尚有之空置營地569.23公頃實屬極少數(1.08%),對於所管有之空置營地顯未能善加利用。
三、以國防部所屬各單位所管有之各處空置營地觀察,可發現大多係長年閒置,且其中不乏位處精華地段或大塊面積具高帳面價值者。如後備司令部所管有,位在台北市大安區之二八新村營區土地4,801平方公尺(約合1,452.30坪),帳列價值即達12億8,660萬5千元,自94年7月1日即閒置至今;另由空軍司令部所管有,位在雲林縣虎尾鎮之虎尾營區行政區營地廣達62.42公頃,帳列價值亦有11億6,231萬1千元,亦自87年1月1日起即空置未利用。另有軍備局所管高雄縣鳳山市埤頂段零散地面積共約6.2公頃,帳列價值11億2,908萬元,更早自43年10月26日起即閒置,迄99年7月仍在「辦理移管及釋出作業中」。國防部任令該等精華區段或大面積營地長期空置未利用,實有礙國有資源之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