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周委員守訓,鑒於99年4月11日聯合報A4版刊登臺北藝術大學校長朱宗慶關於「定目劇」一文,文中載道台北市文化局規劃台北藝術中心時,就提出發展定目劇的想法,一方面讓經典節目延長演出壽命,創造經濟效益;另一方面則讓表演團體藉由演出期間的拉長,降低製作成本,而樂於投資製作更精緻更好的節目。由於台北藝術中心未來與鄰近士林、劍潭區域的觀光特色結合,將形成一個既可品嘗美食、又可欣賞台灣特色演出的文化商圈,其遠景是值得令人期待的。
舉凡維也納國家歌劇院的經典歌劇及舞劇、英國倫敦西區的音樂劇、紐約的百老匯、張藝謀的《印象系列》及南韓《亂打秀》等,融合了音樂、舞蹈、戲劇、科技、功夫等元素之精彩表演,吸引了絡繹不絕的觀眾,都是成功的「定目劇」案例。而分析這些定目劇成功要件有:一、節目水準很高;二、兼具藝術與娛樂性的演出內容; 三、結合當地特色,發展地區觀光;四、以先天繁榮的觀光資源,帶動節目的產生。雖然台灣有不錯的條件可以發展定目劇,包括:優秀的表演團體、多元的藝術種類、以及具特色的人文風情及風光景色。但節目的安排與規劃、表演場地的擇定,以及客群的來源,都是推動定目劇必須一併思考的重要課題。去年台灣的觀光客累計有四三九萬人次,其中五成是以觀光為目的,深度旅遊的不多、停留日數不長,旅遊地點、目的分散,以現況來看,若將觀光客源作為定目劇的主要客群,似乎仍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所以,打造優質的節目和健全的劇場環境,培養國內的欣賞觀眾,一如維也納、倫敦、紐約等大城的表演藝術市場,藉由穩定的當地藝文消費客源,撐起各個膾炙人口節目的長久發展,是政府應該持續推動的工作。
台灣要有足夠的條件來發展定目劇,並非單一的表演團隊努力就可達成。文建會、交通部觀光局、新聞局、故宮、營建署陽管處等跨部會、臺北市政府與民間團體大力合作,以優質的節目,加上交通、食宿、商業活動的配套,驅動觀光客源,將有助於創造出發展定目劇的環境與條件。故特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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