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周委員守訓,鑒於國防部 99 年度由總政治作戰局於第1 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編列 874 萬5,000 元、第3 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與訓練綜合作業」編列3,397 萬9,000 元及第4 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編列1 億5,313 萬元,合計1 億9,585 萬4,000 元,整修青邨研習中心,旨在回復其原有之訓練、研習、會議功能,全案概需5 億4,742 萬1,000 元,99-101 年區分3 年進行整修。經查青邨講習班已裁撤多年,國防部以巨額預算投資無編制單位,整修完成後又要以任務編組方式派駐人力,後續投入之人員、作業維持費對有限國防預算造成排擠。國防部今以現有場館或租用民間場所,籌辦相關研習、會議活動,整修工作之規劃與執行轉交內政部辦理。據99年4月14日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中國防部主計局長說明,本案99 年度所編列預算1 億9,585 萬4,000元凍結後將作為改善官兵生活之用,此番挪用顯然違反主計法、會計法與預算法等相關規定;且應即公告挪用支出經費項目明細表予立法院,為主計處於決算流程時順利辦理預算執行績效查核並免遭審計部糾正,故特向行政院主計處與國防部提出書面質詢。
提案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