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協商簽署之時程 ECFA協商簽署之時程 本院孫委員大千,鑑於原訂十一月三日將在北京登場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四次非正式協商,於一日突然決定延期。由於依據金管會發稿指出,兩岸金融監理備忘錄(MOU)只是「入場券」,簽了之後,台灣金融機構才能比照外商待遇,到大陸投資或營運,至於投資數額、業務量多寡,關鍵主要在ECFA的金融服務業談判結果。因此其簽署與否關係我國金融業發展甚鉅,應盡速展開ECFA之協商,爰此本席特向行政院提出相關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