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翁委員金珠,針對經濟部預定七月初開放中國資金來台投資,將訂定「陸企來台聘僱大陸地區人民工作及管理辦法」,允許陸資企業可以聘僱中國白領專業類及技術類專業人士來台工作,這無異是違背馬英九總統於競選時一再強調,禁止中國勞工來台工作的政策主張,如此一來,等於宣告馬英九不讓中國勞工來台的政見跳票,未來若逐步開放,也將嚴重影響壓縮台灣白領工作者的工作權,衝擊台灣已經低迷的就業市場。特此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經濟部預定7月1日起受理陸資來台投資許可申請案件,據府院規劃,開放陸資來台,將允許白領專門類及技術類等專業人員來台工作,未來大陸白領人員來台工作條件不排除比外國人來台工作嚴苛,薪資至少須跨過47,971元門檻。勞委會也將新增訂一套僱主聘僱大陸專業人士來台工作許可管理辦法。根據規劃,未來陸資將只能申請專門類及技術類人員來台,工作性質為經營管理,技術指導及諮詢顧問等。
二、根據行政部門的規劃,陸資將比照外資的規定,目前外資申請白領人員來台工作,經理級以1人為限,但是沒有資格限制,其他白領專業人士,會要求須大學畢業,工作2年以上經驗等條件。外資來台投資製造業及批發流通業申請白領人員來台工作,未滿1年以資本額500萬元以上為條件,滿1年以最近1或前3年平均營業額達1000萬元為限制條件;若來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以平均出口實績100萬美元以上,或平均代理佣金達40萬美元以上為申請門檻。聘僱外國白領專業人士薪資,目前公告門檻為47,971元。
三、事實上,內政部6月5日才發布修正「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大幅簡化入境、申請流程及延長停留時間。 未來從事商務訪問、考察、會議、演講、參加商展及參觀者,停留時間由入境翌日起不得逾14日,放寬為1個月。過去配偶及直系親屬限定擇1人陪同來台,新規定放寬為配偶之外,可再1位直系親屬陪同。而年營業額達新台幣3000萬元以上者,邀請人數可自每年50人次放寬為200人次;不逾3000萬者,可自15人次放寬為45人次。此次放寬使中國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可延長到一個月,將可能造成「假參訪之名,行工作之實」的現象,行政部門應更加謹慎。
四、馬英九總統於總統競選期間,一再強調,禁止中國勞工來台工作的政策主張,但是音映這波陸資來台夾帶中國勞工,等於宣告馬英九不讓中國勞工來台的政見跳票,未來若逐步開放,也將嚴重影響壓縮台灣白領工作者的工作權,衝擊台灣已經低迷的就業市場,行政部門應立即禁止中國勞工來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