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翁金珠委員,針對全民健康保險局所管之牙科身心障礙臥病在床居家照護之病人,無法比照身心障礙機構之健保申報方式,深感其就醫權益遭剝奪,有違政府照護民眾健康之本意,特此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政府為照顧身心障礙者之牙齒健康,同意身心障礙者於既有之醫療站進行醫療診治時,可以使用流動刷卡機刷健保卡,但在醫療站之外則不提供這項服務,致令諸多行動不便、無法前往醫療站的身心障礙牙科病患,在接受醫療團居家診治時必須自費,無法享受到健保的權益,牙齒健康連帶受到影響。
二、政府施政應該顧及全民權益,尤其身心障礙弱勢族群更是應該優先保障,請健保局同意開放身心障礙的牙科病患,其居家照護時可以比照醫療機構的健保申報方式,以嘉惠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