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許委員添財,為考量國中、國小學童身心靈人格發展尚未成熟,又因國內學童食用過多的垃圾食物,屢屢發現學童出現「性早熟」現象。最讓國內學童家長擔心的是針對於教育部所編列「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教材資料中,未依行政院新聞局發佈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作分級,確造成國小教師錯誤引用其教學內容,有嚴重誤導子弟之嫌。針對「國中、國小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材專書」編製需符合行政院新聞局發佈出版品分級制內容,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教育部為幫助國中、國小學童正確認識性別平等、消除性別歧視與偏見、尊重社會多元性別,其教育課程所規劃之教材內容有關引述「性別多元等情慾揭露」性隱喻強烈,且圖畫說明亦容易造成學童模仿,甚至造成另類性別霸凌與歧視現象,其教材內容與學生家長及社會期待落差甚鉅,該教材中未提及衛生保健教育等相關問題,容易造成教師教學尷尬,有誤導學童不當學習及認同之嫌,並且讓學童家長最為擔心的是,造成國中、國小學童對自己及別人的性別模糊化與不確定性等,教育部應正視此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並需符合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編列,避免導致授課教師有觸法之嫌。
(二)教育部應立刻暫停使用「國中、國小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材專書」授課,需重新與家長、學校、民間教育團體等作通盤授課內容之充分檢討,使其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行政院新聞局所發佈之出版品分級制內容規定,及符合社會期待之教材方可授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