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 許 委員 添財,針對形形色色的塑膠袋,被廣泛用來包裝食物,到底其安全使用條件如何,絕非一般人或商家可了解,卻無法看到任何使用的警告標示,造成不肖商人為降低成本欺瞞消費者。無知使用者為求方便,而誤中塑毒,政府如何有效把關,且須負起提供人民防毒應有資訊,應規範廠商在塑膠袋上印製簡單易懂之警告標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塑膠袋形形色色,被廣泛用來包裝食物,甚至包裝加熱食用及包裝冷凍後再食用常引起不良化學物,其安全使用條件不一,絕非一般人或商家所了解,卻無法看到任何使用的警告標示,造成不肖商人為降低成本欺瞞消費者,但使用者為求方便,而誤中塑毒,累積成身體各項疾病,造成國民重大傷害,因此政府需有效把關,且須負起提供人民防毒應有資訊,應規範廠商在塑膠袋上印製簡單易懂之警告標示,並在標示上註明投訴專線。
(二)例如保鮮膜已有標示,符合國際條例與標準,但我國人使用習慣獨特,塑膠袋氾濫成災,其使用條件毫無嚴格規範,其產品亦無任何標示解說。因此需由行政院明確規範廠商標示規定並增加處罰規範,落實執行以確保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