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許委員添財,針對近年來因行動計算與通訊技術的進步,國人對於手機的依賴性和持有率也逐年攀升。二手手機市場成為民眾遺失、失竊手機的銷贓管道,而多數遭警方查獲的贓物手機持有人,因無法判別是否為遺失或失竊手機而誤觸犯法。警政署報案平台上建有E化平台,提供汽、機車失竊查詢之用,特要求警政署需在民眾向警察機關報案時,將手機序號IMEI登錄於報案的E化平台,讓民眾得上網查詢警方協尋的結果,或所購買的是否為遺失、失竊的手機,有效遏止銷贓的行為及管道,並避免民眾無辜購置到贓物及遺失的手機,以維護民眾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 媒體揭露及國內電信業者指出,台灣每年約有近佰萬支的遺失手機,民眾卻只能向警方報案,索取遺失物的回條或是失竊報案的三聯單,由通訊警察利用手機序號 IMEI 碼幫忙協尋,但是這些方法猶如大海撈針,無法迅速可靠尋回手機。
二. 由於遺失或遭失竊的手機數量龐大,透過二手手機市場銷贓流入市面,而警方屢屢查獲的贓物手機持有人,多是因無法判別是否為遺失或失竊手機而誤觸犯法。且社會上多數會購買二手手機的人,以較無經濟能力的學生族群或是社會新鮮人為多數。
三. 警政署在報案平台上建有E化平台,提供給汽、機車失竊查詢之用,特要求警政署需在民眾向警察機關報案時,比照公布失竊車輛牌照方式,公布遺失或失竊手機序號 IMEI 碼,以利員警及社會大眾協尋,有效遏止銷贓的行為及管道,並避免民眾無辜購置到贓物及遺失的手機,維護民眾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