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本院林委員國正,有鑒於台北市大巨蛋爭議經社會廣泛討論後,突顯政商關係之複雜外,更造成社會對於政府清廉度之不信任。其中,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於服務臺北市政府任內,對於大巨蛋興建案做出對遠雄取得BOT權利較為有利之決定,從已曝光之影音資料中,似乎扮演一定程度角色,對於任職證交所董事長需具備公正、超然之條件職務恐已喪失要件。因此,為維護台灣金融發展,保障投資人權利,重振人民對於政府之信心,本席要求財政部應儘速嚴厲查察清楚李述德董事長任職証交所董事長之適格性與否,以宣示政府建全金融市場的決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1. 證券交易所為服務資金需求者及資金供給者的平台,藉由輔導企業以提升經營綜效;另一方面經由公正、透明的市場機制,保障投資大眾的權益,進而發揮活絡經濟的效益。因此董事長一職實影響投資人對於台股信心,對於廉潔透明度要求自不待言。
2. 為維護資本市場運作及重建證券交易所之公正性,本席要求財政部應儘速檢討並查察清楚李述德董事長是否仍適任証交所董座,以宣示政府維護金融法制、落實投資人保護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