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林委員國正,針對「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
調及介聘辦法」修正案,在教育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突然宣
布變更介聘規定之情事,已造成目前全國數千位等待介聘的教
師對政府政策產生疑慮,進而造成教師壓力,影響國民教育品
質。鑒此,本席要求教育相關部門重新研議本次修法相關配套
方案,務使介聘作業之修正不致造成已投身教學現場教師權益
受損,以減輕教師疑慮,提升教學品質,同時亦保障學子受教
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教育部「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修正案,將原先四學期即可申請介聘作業的規定,延長至六學期方能申請,本次修法已造成原先可申請介聘之教師之
疑慮,恐有影響教學現場教學效果之虞。
二、本席認為,本次修法理由中所訴求的校園安定因素,其問題根本並不在於介聘等待年限,因為就算把人多留一年,也無法增進校園安定。唯有落實介聘作業審查,同時授權地方教育單位切實評估並補足教師人力需求,方為目前問題的務實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