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顯不足的長照服務及人力資源如何推動長照保險:在長照服務資源(包括預算、照顧人力、硬體容量-capacity)不足的現況下,長照保險法會不會讓民眾繳了保費,但卻享受不到服務的問題? (書面第30-32頁)
2.承1,長照保險之推銷與宣導:承1,政府應如何向民眾「推銷」、「宣導」長照保險法,包括如何解決民眾之長照需求?
3.現金給付以及實物給付問題:假設所有保費收入將轉為現金給付,而非建置服務,則可預見民眾可能拿這幾千元來補貼聘僱外勞的支出,或者是交給主要的家庭照顧者,亦即這些家庭照顧者可能只能領到等同「消費券」價值的勞動薪資。應如何澄清這些民眾的疑慮? (書面第30-32頁)
4.有關:持續推動「身心障礙牙科醫療服務」以及提供身心障礙者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書面第52頁)
根據統計,身心障礙者的蛀牙率高達91%,一般民眾填補率為74%,而身心障礙者卻只有31%,其中4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的蛀牙率更高達98.73%,而填補率卻只有20.70%。身心障礙程度愈嚴重者,蛀牙狀況就愈嚴重,其中女性身心障礙者的口腔狀況則比男性糟糕。健保局目前提供身心障礙者每年4次洗牙、塗氟和牙周照顧等免費口腔照護服務,但因部分身心障礙者就醫時,除了需要家人陪同之外,常會產生抗拒或哭鬧等情緒反應,往往需花醫師不少時間做行為輔導,因此,建議健保局應提高中度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牙醫健保支付點數,以提高牙醫師提供周全口腔診療服務的意願。
另外,由於目前國內可以從事身心障礙特別門診的醫療院所資源相當稀少,而且大多集中在台北、高雄與台中等三大都市,大部分的縣市則完全無相關醫療資源。因此,建議衛生署應依照身心障礙者人口數與就醫需求,於指定醫院中設立身心障礙者特別門診,在兼顧牙科保險及醫療品質情況下,提升身心障礙者牙科醫療可近性及普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