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無障礙,催生福祉車政策
由於我國目前仍缺乏完善便捷的無障礙交通網,因此,無法滿足數十萬名行動障礙者的醫療、就學、就業以及社會參與的交通需求,同時,也隨著我國邁入高齡社會,年長者的行動安全和無障礙交通的需求也是與日俱增。
就以就醫的需求為例。
全國有62 %的長者有固定就醫的需求,有38 %的身障者,有持續就醫的需求,(扣除障礙者的老人重複計算之後,老人及障礙者有固定就醫需求者,總人數是204萬人。)這兩者總數有204萬人,其中有30.66%的人交通有障礙,以致於無法就醫。
交通有什麼樣的障礙呢?
好,我們來看路上交通系統,大台北地區有捷運、低底盤公車、無障礙計程車 、以及復康巴士,我們可以想像這些系統所支持的是身心狀態比較好的長者與障礙者,對於症狀比較複雜與嚴重的長者或障礙者來說,需要的是更機動、更便利的交通工具。尤其是大台北地區之外的城市,在大眾無障礙交通系統健全之前,
更需要新型態的無障礙交通工具,以滿足最低限度的就醫需求。
在歐美日本等國家,他們鼓勵使用「福祉車」,不僅功能符合行動不便者使用,更能夠免於讓病人在移位中受傷,也能夠讓照顧者降低照顧負荷及意外的發生。
同時他們也採取各種稅賦減免及社福補助 ,來補足大眾無障礙交通系統的不足。以及達成《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身權法》第五十條之精神,也就是,政府有責任提供身心障礙者獲得所需之個人支持及照顧,促進其生活品質、社會參與及自立生活的目標 。雖然目前交通部已針對「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或「迴轉式坐椅」等福祉車設有國家規範,但國人必須付出高額成本才能購置,並且因為國內政策環境不佳,國內各大廠商販售福祉車之意願也不高,國人根本難以取得福祉車。
因此,本席在此,建請行政院在兩個月內,針對交通無障礙的政策進行檢討並針對「福祉車」提出具體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