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1989年以「限業限量」專案管制方式引進移工,1992年公布施行《就業服務法》,移工引進正式法制化;同年引進家事移工,以滿足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家庭長期照顧需求。移工政策因長期採取客工制度,助長對移工的偏見與歧視。其中家事移工,更因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極易淪為被剝削壓榨族群,堪稱是「弱勢中的弱勢」。
現行《就業服務法》及相關法律,對移工勞動權益保護尚不完備,衍生出諸多勞權爭議。家事移工勞動條件與權益保障,長期以來受到國際人權組織關注,各界要求改善行動不斷。本報告主要係探討家事移工勞動現況並就相關法制進行研析後,提出修法方向之建議,俾供本院委員問政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