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摘要
少年事件處理法近年以「行政輔導先行、司法為後盾」為核心,並透過第83條之1少年前案紀錄塗銷制度落實去標籤化與復歸導向。然而,隨著少年犯罪型態趨向組織化與複雜化(如成少共犯、詐欺車手等),現行修法方式似擬採「一律3年塗銷」之齊頭式設計,因欠缺風險分級與例外配套,易引發保護過度與制度遭策略性利用之疑慮。為回應此一難題,本報告首先檢視我國少年前案塗銷制度之立法目的與沿革、規範內涵與實務爭議;接著比較加拿大、德國與美國就少年紀錄之不同制度設計;最後針對我國現行制度不足之處,提出分級塗銷、雙軌揭露、重大犯罪有限揭露、成少共犯偵審協作及復歸宣告機制等建議,期能在維護少年復歸權益的同時,強化社會防衛與制度可執行性,俾供本院委員問政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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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5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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