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質柴油被稱之為21世紀的綠色黃金,兼具環保友善及永續發展的潔淨能源。由於國內存有低價的油脂來源—廢食用油,可作為生質柴油製造的料源,降低生質柴油的生產成本。我國於全國能源會議規劃生質柴油推廣目標為至西元(下同)2020年時達到15萬公秉,而目前德國已有1,900個加油站有生質柴油的加油服務,是世界上發展生質柴油最成功的國家。但由於國情之差異,我國對於生質柴油在市場面的使用與發展,因法令的規定,使之受限很大。
本報告之所以要探討生質柴油的問題,是因為它可能是我國廢食用油最大、最佳的去化(再利用)管道,但是隨著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因為少數的某些社團對生質柴油提出其可能對機械車輛造成傷害之質疑,遂而改變政策,使石油煉製業(主要是指台灣中油,下稱中油)由「應」(強制)將生質柴油掺配於化石柴油中之原規定,變成「得」…,而改變為不強制將生質柴油掺配於化石柴油中之規定,而只於政策上要求中油配合將利潤較低的脂肪酸甲酯(下稱B100生質柴油)掺配於化石柴油中當做較低檔的工廠鍋爐燃料使用,這樣的做法可能造成整個廢食用油的回收-去化系統,因缺乏最有利的去化因素而能功虧一簣。
依照現有的法令,廢食用油提煉生質柴油的生產業者(即再利用機構)生產的生質柴油,除非外銷,否則都還是要透過中油或台塑石油加油站的通路來銷售,消費者才有辦法使用;如此一來,以整個行銷通路而言,使得生產生質柴油的生產業者經營困難;此外,石油管理法的規定對以廢食用油為去化原料的生質柴油業者之限制不可不謂嚴苛。較令人憂心的是一個本來尚算完美的廢食用油回收-去化再利用系統,無論對環保或食安都可貢獻其力量,但因政府部門的各自為政與法令之不盡完備而有可能破功,殊為可惜。
本報告擬從現行廢食用油去化系統中,最大、最優管道的生質柴油發展角度來探討這樣的問題。最後並提出相關法律條文之修正建議,供委員問政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