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 廢止「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 一、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4款規定,本廢止案可資贊同 二、 相關作用法應隨組織名稱變更、業務功能調整,持續檢討循法律修正程序辦理 三、 宜儘速完成修法程序,以符現況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