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第149條及第150條條文修正草案 中華民國刑法第149條及第150條條文修正草案 行政院及司法院鑑於聚集三人以上之人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施強暴脅迫案件增多,對於社會秩序安寧之危害大幅提高,就刑法妨害秩序罪章有檢討修正之必要,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149條及第150條條文修正草案送請本院審議。為使法制面更臻完善周延,本報告針對草案內容進行檢討,並就其性別及人權影響加以檢視及分析,提出相關建議,俾供委員審查法案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