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21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21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 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精神,行政院擬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21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以下簡稱本草案),將所定涉及對身心障礙者歧視性意涵之「殘障」用語修正為「身心障礙」。 本報告就有關本草案提出以下四點建議,俾供本院委員於審查法案之參考: 一、為避免產生不當或歧視性之聯想,本草案將「殘障」修正為「身心障礙」,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規定,可資贊同。 二、本草案具時效性,宜儘速完成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