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等11項法案. 廢止「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等11項法案. 一、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規定,本廢止案可資贊同。 二、 相關作用法應隨組織名稱變更、業務功能調整,持續檢討循法律修正程序辦理。 三、 廢止案宜儘速審議,以避免實務上適用產生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