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組織條例」. 廢止「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組織條例」. 行政院因應組織改造作業,且《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業於106年6月14日經總統令制定公布,並於107年 2 月 12 日施行。爰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規定,廢止《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組織條例》,俾完備法制作業程序。本報告就行政院提送條例進行分析與檢視,並提出相關意見,俾供本院委員審議該法案時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