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權已成普世價值,性騷擾事件為當前社會關切的重要議題。性騷擾概念自1970年代提出,隨後經各界建構相關理論與實務運作後,性騷擾相關防治工作逐漸受到各國重視。我國現行性騷擾防治主要法律為《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鑒於近期性騷擾事件頻傳,致使性騷擾範圍界定、雇主為性騷擾行為人之法律漏洞、申訴機制及時效放寬、受害人協助機制、加害人輔導矯正機制、性平三法適用競合爭議、強化性別平等意識等修法議題備受輿論及大眾關切。
行政院為完備友善被害人權益保障及服務、強化有效打擊加害人裁罰處置,以及建立專業可信賴之性騷擾防治制度,爰擬具「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等3項法案於2023年7月13日以院臺性平字第1125014455 號函送請本院審議。本報告就上開草案內容進行檢討分析,提出相關建議,俾供本院委員審查法案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