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組織條例」. 廢止「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組織條例」. (一)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4款規定,本廢止案可資贊同。 (二)為配合已於102年1月1日施行之財政部組織法規定,本廢 止案應屬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