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題目:機車二段式左轉之研析
二、所涉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三、 探討研析
(一) 針對近來幾件機車,未依規定二段式左轉發生重大傷亡事件,引發許多網友對於機車左轉,要不要待轉以及待轉是否比較安全之正反不同意見討論 。
(二) 有關機車須依規定進行二段式左轉,係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2項規定:「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換言之,只要在內側車道有禁行機車之標線字樣,或是遇有設置機車兩段式左轉之標誌,以及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之普通重型機車以下機車,須依規定進行二段式左轉。
(三) 有論者認為 ,在某些沒有明確二段式左轉指示標線或標誌之機車停等區路口,往往會造成機車騎士無法確定應該靠右行駛進行「二段式左轉」或是直接左轉,造成碰撞發生。因此,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等組織曾提出「車速、車向分流」建議,以左轉車在內側,右轉車在外側,雖然機車會混流在汽車陣中,但可減少車輛在路口處的交織,避免造成碰撞。
(四) 機車直接左轉容易發生汽、機車在車道上交錯之行車衝突,而二段式左轉目的係以「車種分流」方式,減少汽機車碰撞意外。若是允許機車在路口直接左轉,容易影響到路口內側行進間之車流並產生衝突,其次是機車要直接左轉,必須提前從外側變換至內側車道,混流在汽車陣中必須先禮讓後方直行的快車,但機車在行駛中要查看後方直行車,其注意時間極短,能夠注意的範圍有限,且變換至高速行駛的內側車道,視野上有極大盲點,難以達到安全駕駛的要求。從而,要求機車以二段式左轉,先由外側行駛到右前方路口的待轉區中停車等待,直到橫向道路綠燈亮起才可以向左通過,完成二段式左轉可避免與內側車道之車輛發生碰撞,並確保行車安全。
四、 建議事項
(一) 審慎看待實證數據,並提升交通素養
儘管機車行經路口是否需以二段式左轉抑或直接左轉,其權益、便利、安全、事故發生率或有論爭,不過根據北醫大傷害防治研究所教授白志偉研究團隊指出,經統計研究若機車不經待轉就直接左轉撞到對向汽車,死亡率高達1.39%、重傷住院機率約20%,較汽車直接左轉撞到機車的傷害機率分別多了2.8倍到1.3倍;兩者做回歸分析綜合來看,機率高出約2.7倍 ,殊值審慎看待。此外,關於行車左轉發生意外,多數係因搶快或未禮讓直行車造成,宜從教育、宣導培養用路人正確駕駛觀念及提升遵守交通規則素養,才能真正有效降低意外發生。
(二) 各十字路口增設紅燈左轉號誌
若於路口增設紅燈左轉號誌,不僅可以安全的左轉,並可減少左轉車輛與直行車輛之行車路線交錯,即可以更安全的使用左轉不致發生碰撞意外。
(三) 建立一套具體準則,改善機車路口待轉區
依據學術研究調查指出,國內二段式左轉待轉區設置尚未建立一套具體準則,以至於二段式左轉待轉區的設置與實際需求未必相符,部分待轉區格位太小,或是待轉區設置在緣石連線前方,位於同向車行動線,會造成同向來車衝突,容易造成碰撞發生,且二段式左轉待轉區設置應與行人穿越道及停止線三者間保持適當間隔。例如,待轉區與緣石連線間距為0.5公尺以上;待轉區與行人穿越道間距為1.2公尺 ,其後之停止線又須距行人穿越道間距為1至3公尺,以建置一套便利又安全之機車路口待轉區。
撰稿人:黃俊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