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題目:立法應對少子化問題之研析
二、所涉法規
性別工作平等法、新經濟移民法草案
三、探討研析
(一)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資料顯示,我國育齡婦女生育率自1998年首度跌破1.5以來,除1999及2000年短暫回升外,一路呈現下滑的趨勢,2010年甚至低至0.895,最新統計資料為2019年的1.05 。又內政部日前公布2020年人口統計,去年1至12月出生人數16萬5249人、創歷年新低;死亡人數17萬3156人,死亡人數超過出生人數,台灣人口首度呈現負成長 。從以上數據可知,我國少子化問題業已存在20餘年,這些年來,政府雖然陸續提出多項政策因應,但成效不彰,仍挽救不了日益下跌的生育率,甚至出現人口的負成長。
(二)面對少子化問題的衝擊,衛福部於2017年4月成立「少子化辦公室」,惟僅開了一次會即告停擺 。對於衛福部於轄下設置「少子化辦公室」因應少子化問題,有立法委員認為,「少子化問題絕不是生育問題」,而是社會多面向問題,父母工時低薪是勞動部權責、幼童教育學費屬教育部權責、房貸青年住宅則是內政部權責、稅賦優惠更是財政部的權責,「都不是衛福部單獨成立辦公室可以處理,這是國安議題」;亦有立法委員認為衛福部不能只把問題放在讓人家生孩子的補助,重點該是讓民眾認為生孩子不會被國家懲罰 。
四、建議事項
(一)建議由行政院主導成立跨部會之少子化政策小組
如前所述,少子化問題絕對不是單純的生育問題,而是一個系統性的問題,少子化影響層面相當深遠,在教育層面,造成了學校班級數減少、教師超額、私立學校倒閉等問題;在勞動力的層面,導致就業人力萎縮、勞動力高齡化,並造成預期經濟規模的人力結構與需求無法滿足的現象,影響國家人力資源的發展;在財政的層面,以年金跟健保為例,由於少子化造成的倒金字塔人口結構,將使既存的虧損越來越大,甚而快速惡化。如果少子化的問題持續惡化,將影響國家經濟發展,並將削減國家總體競爭力。而從前述立委對衛福部「少子化辦公室」的批評,正可看出,我國在因應少子化問題上,乃由各機關各自提出策略,缺乏整合性的規劃及監督機制,落入頭痛醫頭、脚痛醫脚的窠臼,並導致成效不彰的結果。要解決少子化問題,非單一機關之能力可及,亦非一朝一夕可以實現,建議由行政院主導成立跨部會之少子化政策小組,系統性規劃我國之少子化政策,並督導各機關執行,以提升成效。
(二)建議制定專法因應少子化問題
比我國更早步入少子高齡社會的日本,自1990年代起就在幼托政策上進行種種努力,於2003年7月制定「少子化社會對策基本法」,隨後內閣成立由首相擔任會長,全部閣員參加的少子化社會對策會議,於2004年6月依據該法制定了首部「少子化對策大綱」,並於每5年修正一次,2019年日本的「總和生育率」(每位女性一生中所生孩子的平均數)為1.36 。
「世界人口綜述」(World Population Review)2019年版排名各國總生育率(total fertility rate,TFR),台灣以1.218人,在200個國家(地區)中敬陪末座 。與日本相較,我國少子化的問題更為嚴峻,實應採取更強力的政策作為,以為因應。在法制面上,雖有立法委員及政府機關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新經濟移民法草案」等修正及制定案,雖立意良善,惟仍缺乏整合性的規劃及監督機制,建議比照日本「少子化社會對策基本法」制定我國應對少子化問題之專法,並據以規範中央各機關、地方政府、企業、團體,就少子化問題應負之權責及責任,以期能更有效的解決我國之少子化問題。
撰稿人:李淑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