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報載某男子曾多次家暴配偶,並於保護令有效期間當街砍殺其妻及小姨子,駭人聽聞,引發各界對於保護令制度有效性之討論,受害者家屬亦就法院為何沒有命該家暴加害人配戴電子腳鐐提出質疑。科技設備監控(俗稱「電子腳鐐」)係羈押的替代措施,我國目前對於刑事被告之科技設備監控適用範圍雖已包含家庭暴力案件之加害人,惟現行法制有關科技設備監控之通報對象並不包含被害人,使被害人難以即時掌握加害人位置資訊,時時處於恐懼情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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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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