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供委員問政所需參考 不代表本院意見或立場】
背景說明
據報導,我國勞動基準法規定女性勞工產假僅有8週,不僅與國際勞工組織(ILO)建議之14週標準存有顯著落差,亦遠低於多數亞洲及歐美國家。為改善此一狀況,近期多位立法委員積極提案修法延長產假為10至14週不等,以因應少子女化問題,卻也引發各界反彈。反對聲音除來自資方外,亦包含部分婦女團體。反對者指出,現行產假具「強制性」,若再延長產假恐加劇懷孕歧視、惡化女性勞工職場處境,並有「固化母職」之疑慮。惟多位新手媽媽則表示,8週產假不足以讓身心完全恢復,且後續申請育嬰假常遇職場潛規則壓力。專家建議,延長女性產假之同時,也應配套加入父親或伴侶之產親假制度,仿效國際趨勢推動雙親共同育兒。引發女性勞工延長產假相關法制問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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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ly.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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