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第6條規定:「稱歲入者,謂一個會計年度之一切收入。但不包括債務之舉借及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歲入、歲出之差短,以公債、賒借或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撥補之。」由於公債發行與賒借收入乃用於先行籌措建設經費,係屬負債,負有償還義務,故與政府一般實質收入性質不同。經查:
(一)以往政府提出重大建設特別預算,有預為規劃償債財源抑或較具自償性質,對健全國家財政秩序尚具良性影響
按舉借債務用於具經濟效益之公共建設,可使負擔平滑化,而非當年即負擔龐鉅經費;再者,適時適量發行公債,俾藉以擴大公共投資,促進經濟成長,亦得以擴增稅源或規費收入,進而增加歲入,再以增裕之歲入作為償還公債本息之財源,可避免代際間負擔移轉問題,有利於財政永續發展目標。舉如:
1.60年間中央政府興建臺灣區南北高速公路第一期工程特別預算,其建設公債發行條例第8條雖僅規定:「本公債各期之還本付息,均列入國家預算,預期撥交經理銀行儲存備付。」並未明確規範償債來源,惟該特別預算將汽車燃料使用費列為歲入項目,有減少公債發行及賒借數額效果。
2.70年間中央政府興建臺灣北部區域第二高速公路特別預算,其建設公債發行條例第6條規定:「本公債之各期還本付息,以第二高速公路之工程受益費全數、汽車燃料使用費、服務費為財源,扣除管理維護費用,均列入預算,預期撥交經理銀行儲存備付。」
3.80年間為改善西部走廊運輸及因應臺北都會區交通運輸需求,陸續興建重大交通建設計畫特別預算,其中辦理「西部濱海快速公路工程計畫」及「第二高速公路後續建設計畫」等工程,於預算書明確載明以工程受益費收入、通行費收入、服務收入、汽車燃料使用費收入及營收等項目為償債財源。
基此,早年政府提出重大建設特別預算,雖以舉債方式先行籌措經費,惟對債務還本付息有預為規劃償債財源,抑或將該公共建設未來營運所得資金做為償債財源,較具有自償性質。
(二)自921震災災後重建特別預算以來,特別預算財源多為公債及賒借收入,且未規劃償債財源,恐影響財政健全
按921震災災後重建特別預算起均將公債及賒借收入作為經費支出之主要財源,其中「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以舉債為資金籌措財源占52.62%,另「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特別預算」占53.26%,其餘占比均逾80%,且921震災災後重建特別預算、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前期計畫)特別預算、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特別預算、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及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等,則預計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經費,占比100%(詳附表6),亦未規劃償債財源,雖財政部按年編列債務還本償還債務,惟各年度債務還本數額尚不及舉借數額,恐影響財政健全。
表6 90至112年度中央政府特別預算財源規劃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特別預算
財源籌措項目
合 計(G)
公債及賒借收入占財源(E/G)
稅課收入(A)
財產收入(B)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C)
其他收入(D)
公債及賒借收入(E)
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F)
921震災災後重建特別預算(含第二期)
0
0
0
0
1,000.00
0
1,000.00
100.00
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前期計畫)特別預算
0
0
0
0
316.16
0
316.16
100.00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特別預算
0
0
35.00
0
430.00
35.00
500.00
86.00
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
0
267.63
212.37
0
3,818.99
0
4,298.99
88.83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特別預算
0
0
0
0
1,159.20
0
1,159.20
100.00
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特別預算
0
0
0
0
213.89
36.11
250.00
85.56
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
0
0
0
0
856.53
0
856.53
100.00
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
0
0
0
0
4,992.00
0
4,992.00
100.00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
0
0
0
0.28
1,164.80
0
1,165.08
99.98
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特別預算
198.53
0
0
0
226.19
0
424.72
53.26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
0
0
0
0
1,070.71
0
1,070.71
100.00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
0
0
0
0
2,229.54
0
2,229.54
100.00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案
0
0
0
0
2,298.30
0
2,298.30
100.00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案
0
0
0
0
2,098.33
0
2,098.33
100.00
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
0
0
0
0
2,322.29
150
2,472.29
93.93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
0
0
0
0
8,093.39
300
8393.39
96.43
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預算
0
0
0
0
2,369.60
0
2,369.60
100.00
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
0
0
0
0
1,998.80
1,800.00
3,798.80
52.62
資料來源:歷年行政院編中央政府各特別預算。
